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目前已完成报名、笔试及资格审查工作,b1008、b1010、b1011岗位无人报考,取消面试,b1015岗位无人通过资格审核,取消面试,现将其它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结果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资格审查公示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5日18:0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10:00—13:3015:30—18:30)向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反映,经查实举报属实且不符合条件的,我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991-4330229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991-4330195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北京时间10:00(考生必须于9:30前进入候考室)。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28号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工校区)。(乘56、61、63、302、506、701、6302路公交车建设学院站下车;乘brt2号线师范大学站下车;乘地铁1号线王家梁或八楼站下车)。
(二)面试内容
235650257、235650258、235650259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b1001-b1007、b1009、b1012-b1014、b1016-b1019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及专业能力测试。
b1003-b1007、b1009、b1012-b1014、b1016-b1019岗位考生须自行下载附件2中对应的各岗位试讲内容,并根据要求准备手写教案,b1001-b1002岗位不准备手写教案。
教案要求:
1.教案编写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在a4纸张手写,绘制可使用铅笔;
2.每个试讲内容(知识点)须按各岗位要求准备手写教案(含凯发k8凯发官网入口首页官网下载客户端首页),教案右上角根据试讲内容顺序标注:b10**岗位试讲内容一、试讲内容二、试讲内容三。
3.每个试讲内容需携带手写教案1份、复印件3份(3个试讲内容共12份);教案中不可出现试讲者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分数计算
1.235650257、235650258、235650259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b1001-b1004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分为试讲与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试讲×60% 专业能力测试×40%)×70%。
3.b1005-b1007、b1009、b1012-b1014、b1016-b1019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为试讲与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试讲占总成绩的60%,专业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试讲成绩×60%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日,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有丢失凭有效《二代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参加面试,无有效证件者,无法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候考室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9:30之后不允许进场,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当日采取全天全封闭模式,可自带食物,考生须上交手机等电子产品,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三)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招聘监督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2日